2021年第3季度報告
§1 投資組合報告
1.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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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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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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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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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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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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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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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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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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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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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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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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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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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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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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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8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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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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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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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81,500.00
|
9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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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支持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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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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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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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金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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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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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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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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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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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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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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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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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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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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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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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1,5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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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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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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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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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9,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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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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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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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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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232,272.02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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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2.1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注:無。
1.2.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無。
1.3 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3.1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注:無。
1.3.2 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投資明細
注:無。
1.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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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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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價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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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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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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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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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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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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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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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票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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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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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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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2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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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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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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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9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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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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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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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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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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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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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短期融資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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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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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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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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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可交換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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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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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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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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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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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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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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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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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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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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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8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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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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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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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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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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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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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價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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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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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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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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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國開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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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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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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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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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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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農發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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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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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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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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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5
|
21國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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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30,882,000.00
|
7.0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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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
|
20國開07
|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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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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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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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2
|
21國開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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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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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8,000.00
|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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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注:無。
1.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注:無。
1.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注:無。
1.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9.1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1.9.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1.9.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1.10 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旗下分支機構在報告期內受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陜西監管局、浙江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局、海南省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的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25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國家開發銀行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為違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二、項目資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貸款項目存在資本金違規抽回情況,三、違規變相發放土地儲備貸款,四、設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以貸轉存,虛增存款,五、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六、向資產管理公司以外的主體批量轉讓不良信貸資產,七、違規進行信貸資產拆分轉讓,隱匿信貸資產質量,八、向棚改業務代理結算行強制搭售低收益理財產品,九、扶貧貸款存貸掛鉤,十、易地扶貧搬遷貸款“三查”不盡職,部分貸款資金未真正用于扶貧搬遷,十一、未落實同業業務交易對手名單制監管要求,十二、以貸款方式向金融租賃公司提供同業融資,未納入同業借款業務管理,十三、以協定存款方式吸收同業存款,未納入同業存款業務管理,十四、風險隔離不到位,違規開展資金池理財業務,十五、未按規定向投資者充分披露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情況,十六、逾期未整改,屢查屢犯,違規新增業務,十七、利用集團內部交易進行子公司間不良資產非潔凈出表,十八、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貸款承諾費,十九、收取財務顧問費質價不符,二十、利用銀團貸款承諾費浮利分費,二十一、向檢查組提供虛假整改說明材料,二十二、未如實提供信貸資產轉讓臺賬,二十三、案件信息遲報、瞞報,二十四、對以往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國別風險管理問題整改不到位,對公司處以罰款4880萬元。
2020年10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對國家開發銀行違反銀行交易記錄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國家開發銀行處以60萬元人民幣罰款,要求該行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中國建設銀行
2020年7月13 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內控管理不到位,支行原負責人擅自為同業投資違規提供擔保并發生案件 ,(二)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房地產,用于繳交或置換土地出讓金及提供土地儲備融資,(三)逆流程開展業務操作,(四)本行理財產品之間風險隔離不到位,(五)未做到理財業務與自營業務風險隔離,(六)個人理財資金違規投資,(七)違規為理財產品提供隱性擔保,(八)同業投資違規接受擔保,對公司處以罰款合計3920萬元。
2021年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針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的違規行為,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88萬元。
杭州銀行
2021年5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對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房地產項目融資業務不審慎;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讓金;三、授信投放不審慎,超額投放;四、理財資金管理不審慎,回流借款人母公司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讓保證金;五、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挪用于購房;六、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挪用于購房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公司罰款250萬元。
2021年1月12 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經收的海關稅款存在延壓情況,2.零余額賬戶退庫資金存在被占壓情況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5萬元。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期內受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處罰。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分支機構在報告期內受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新疆監管局、大連監管局、上海監管局、天津監管局、河南監管局、福建監管局、九江監管分局、臨沂監管分局、襄陽監管分局、舟山監管分局、淄博監管分局、金華監管分局、韶關監管分局、南通監管分局、淮安監管分局、運城監管分局、平頂山監管分局、國家稅務總局奇臺縣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綏化市中心支局、三明市中心支局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武漢市中心支行、長沙中心支行、馬鞍山市中心支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的行政處罰。
2021年7月1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公司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4100萬元。
主要違法行為:
一、理財業務和同業業務制度不健全
二、理財業務數據與事實不符
三、部分理財業務發展與監管導向不符
四、理財業務風險隔離不到位,利用本行表內自有資金為本行表外理財產品提供融資
五、理財資金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
六、理財產品相互交易調節收益
七、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不良資產支持證券
八、公募理財產品投資單只證券超限額
九、理財資金違規投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十、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比照貸款管理不到位
十一、私募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未約定冷靜期
十二、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資產配置未達到流動性管理監管比例要求
十三、理財產品信息登記不及時
十四、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
十五、同業業務交易對手名單調整不及時
十六、將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核算
十七、同業賬戶管理不規范
十八、違規增加政府性債務,且同業投資抵質押物風險管理有效性不足
十九、結構性存款產品衍生品交易無真實交易對手和交易行為
二十、未嚴格審查委托貸款資金來源
二十一、違規向委托貸款借款人收取手續費
二十二、利用理財資金與他行互投不良資產收益權,實現不良資產虛假出表
二十三、監管檢查發現問題屢查屢犯
2021年0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針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的違規行為,對公司處以罰款62萬元。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旗下分支機構在報告期內受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上海監管局、浙江監管局、內蒙古監管局、達州監管分局、眉山監管分局、塔城監管分局、楚雄監管分局、南充監管分局、曲靖監管分局、宿州監管分局、黃岡監管分局、亳州監管分局、玉溪監管分局、阿克蘇監管分局、晉城監管分局、開封監管分局、鶴壁監管分局、商丘監管分局、德州監管分局、國家稅務總局瀘溪縣稅務局、安仁縣稅務局、鳳凰縣稅務局、衡陽市石鼓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行政處罰。
以上證券的投資已執行內部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
1.10.2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證券備選庫
1.10.3 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
名稱
|
金額(元)
|
1
|
存出保證金
|
-
|
2
|
應收證券清算款
|
-
|
3
|
應收股利
|
-
|
4
|
應收利息
|
7,568,789.42
|
5
|
應收申購款
|
399.68
|
6
|
其他應收款
|
-
|
7
|
待攤費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計
|
7,569,189.10
|
1.10.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注:無。
1.10.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注:無。
1.10.6 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資組合報告中數字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