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風險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產生風險。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4)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盡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數?;谠瓨说闹笖档耐顿Y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征將與新的標的指數保持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5)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
(6)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7)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8)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盡管本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即存在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9)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證指數有限公司計算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并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交易時間發布,供投資人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IOPV與實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存在差異,IOPV計算可能出現錯誤,投資者若參考IOPV進行投資決策可能導致損失,需投資者自行承擔。
(10)退市風險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提前終止上市,導致基金份額不能繼續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的風險。
(11)投資者申購失敗的風險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清單中,可能僅允許對部分成份股使用現金替代,且設置了現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可能存在因個別成份股漲停、臨時停牌等原因而無法買入申購所需的足夠的成份股,導致申購失敗的風險。
(12)投資者贖回失敗的風險
在投資者提交贖回申請時,如本基金投資組合內不具備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可能導致出現贖回失敗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據成份股市值規模變化等因素調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此可能導致投資者按原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申購并持有的基金份額,可能無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全部贖回,而只能在二級市場賣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
(13)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
本基金贖回對價主要為組合證券,在組合證券變現過程中,由于市場變化、部分成份股流動性差等因素,導致投資者變現后的價值與贖回時贖回對價的價值有差異,存在變現風險。
(14)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
(15)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損失。標的股票指數價格與股指期貨價格之間的價差被稱為基差。若產品運作中出現基差波動不確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變動等情況,則可能對本基金投資產生影響。
(16)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及評級風險等。由于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收益來自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益,因此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還面臨基礎資產特定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及現金流預測風險等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
(17)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18)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流動性風險:指面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對價的風險;
2)信用風險:指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
3)市場風險: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4)其他風險,如宏觀政策變化、證券市場劇烈波動、個別證券出現重大事件、交易對手方違約、業務規則調整、信息技術不能正常運行等風險。
(19)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故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可能面臨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2、普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共有的風險,如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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